葫芦岛市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暂行办法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葫芦岛市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暂行办法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
第57号
现将《葫芦岛市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暂行办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葫芦岛市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向城镇就读普通高等、中等专业的特困学生提供社会救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依据《辽宁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特困生是长期居住在本市,且属城镇常住户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
(一)学生家庭及本人正在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自2003年7月1日起,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的本科、专科、中专及技校(不含民办学校)的学生。
第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成立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特困生助学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助学救助日常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助学救助资金的筹集、核定及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特困生招生性质的认定。
各级政府法制及监察部门负责对年度助学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中心(农村非农业人口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及社区救助站,履行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的申报、调查、初审工作职责,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帮扶活动。
第六条 城镇特困生享受助学救助待遇按下列程序办理:
特困生在新学年开学前,持下列材料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救助站提交书面申请,并申领《葫芦岛市就读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城镇特困生申请救助审批表》。
(一)家庭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
(二)《葫芦岛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录取通知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招生性质及本人基本情况、在校生活情况的证明;
(四)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帮扶助学资助的证明材料。
社区救助站在接到申请后,将申报材料及时转报街道社会救助中心,街道社会救助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应派专人或指派社区救助站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情况转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民政局审批。
第七条 特困生救助标准:本科生每学年2000元、大专生每学年1000元、中专、技校生每学年600元。
第八条 特困生入学时已获得市总工会重点院校困难补助的,第一学年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特困救助。
第九条 特困生救助资金来源由政府财政专项出资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市及县(市)区政府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每年救助资金暂定为100万元,其中:市本级50万元,连山区10万元,龙港区2万元,南票区10万元,兴城市9万元,绥中县10万元,建昌县9万元。特困生救助资金每年6月底前拨入民政专用帐号。
第十条 城镇特困生助学救助资金实行财政社保专户管理。上级补助和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特困生助学救助资金由国库直接划拨财政社保专户;社会捐赠资金由各级民政部门接收并直接缴入同级财政社保专户。各级民政部门开设专款支出帐户,负责对特困生助学救助资金的拨付。当年结余缴回财政专户。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特困学生档案,实行微机动态管理。对已毕业或中途退学的学生要随时停止助学救助金的发放。
第十二条 民政、财政、法制及监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特困生救助资金的配套落实及使用情况予以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落实配套或发放资金的地区,市将取消对该县(市)区的市级救助配比资金。
第十三条 骗取助学救助资金的行为,由民政部门如数追回,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人员在助学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资金的行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商检局关于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转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国检检〔1993〕178号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各直属商检局:
现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国家商检局。
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
公布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的通知
(〔1993〕外经贸管发第198号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国家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根据一九九三年三月四日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商检局《关于发布<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国家商检局关于禁止纺织品非法转口的规定>的通知》(〔1993〕外经贸管发第10号)第五条第二款"对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
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对外经济贸易部将予以公布",现公布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
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目录的确定,结合了国家商检局公布的《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并考虑到了经常被用于非法转口而且数量较大的出口纺织品品种。本目录所列出口纺织品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1993年版)的商品编号。我部今后将视实际需要对本目录进行调整并公布。
二、各地方外经贸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对本目录的宣传解释工作,使本地区有关出口企业和生产厂家主动就目录规定的出口商品范围向商检机构报验,并积极配合商检机构的查验工作。对不报验、不配合查验工作的有关企业,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需经商检机构进行查验的出口纺织品目录
(1993年4月23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
序号 商 品 名 称 编 码 备注
1 针织或钩编的衬衫:
棉制针织或钩编的男衬衫 61051000
化学纤维制针织或钩编的男衬衫 61052000
其他纺织材料制针织或钩编的男衬衫 61059000
棉制针织或钩编的女衬衫 61061000
化学纤维制针织或钩编的女衬衫 61062000
其他纺织材料制针织或钩编的女衬衫 61069000
2 针织或钩编的T-恤衫:
棉制针织或钩编的T-恤衫、汗衫、背心 61091000
其他纺织材料制针织或钩编的T-恤衫、
汗衫、背心 61099000
3 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马甲
及类似品 61101010 在种类表中
羊绒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
马甲及类似品 61101010 在种类表中
羊毛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
马甲及类似品 61101020 在种类表中
兔毛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
马甲及类似品 61101030
其他动物细毛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
襟衫、马甲及类似品 61101090
棉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马甲及
类似品 61102000
化学纤维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
马甲及类似品 61103000
其他纺织材料制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
衫、马甲及类似品 61109000
4 棱织上衣: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男式上衣 620331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男式上衣 62033200 在种类表中
合成纤维制男式上衣 62033300 在种类表中
丝及绢丝制男式上衣 6203391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男式上衣 62033990 在种类表中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女式上衣 620431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女式上衣 62043200 在种类表中
合成纤维制女式上衣 62043300 在种类表中
丝及绢丝制女式上衣 6204391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女式上衣 62043990 在种类表中
5 棱织裤子: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男裤 620341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男裤 62034200 在种类表中
合成纤维制男裤 620343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男裤 62034900 在种类表中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女裤 620461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女裤 62046200 在种类表中
合成纤维制女裤 620463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女裤 62046900 在种类表中
6 棱织连衣裙、裤子及裙裤: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连衣裙 620441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连衣裙 62044200 在种类表中
合成纤维制连衣裙 62044300 在种类表中
人造纤维制连衣裙 62044400
其他纺织材料制连衣裙 62044990
羊和动物细毛制裙子及裙裤 620451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裙子及裙裤 62045200 在种类表中
合成纤维制裙子及裙裤 620453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裙子及裙裤 62045990
7 棱织衬衫: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男衬衫 620510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男衬衫 62052000 在种类表中
化学纤维制男衬衫 620530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男衬衫 62059090 在种类表中
羊毛和动物细毛制女衬衫 62062000 在种类表中
棉制女衬衫 62063000 在种类表中
化学纤维制女衬衫 620640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女衬衫 62069000 在种类表中
8 棱织睡衣:
棉制男睡衣 62072100
化学纤维制男睡衣 620722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男睡衣 62072990
棉制女睡衣 62081200
化学纤维制女睡衣 62082200 在种类表中
其他纺织材料制女睡衣 62082900
9 婴儿服装:
棱织羊毛和动物细毛制婴儿服装 62091000
棱织棉制婴儿服装 62092090
棱织合成纤维制婴儿服装 62093000
棱织其他纺织材料制婴儿服装 62099000
针织羊毛和动物细毛制婴儿服装 61111000
针织棉制婴儿服装 61112000
针织合成纤维制婴儿服装 61113000
针织其他纺织材料制婴儿服装 611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