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1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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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11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商务部


商务部2011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告


  一、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1、请进入名单的考生于2011年1月17日15:00至20日24:00之间登录商务部网上确认系统http://recruitment.rss.mofcom.gov.cn进行确认,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

  2、请考生将以下材料于2011年1月28日前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至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人事司干部一处,邮编:10073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和职位编号):

  (1)《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下载附件2,非应届毕业生下载附件3);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3)身份证复印件;
  (4)英语水平考试证书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
  (6)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社会在职人员提供);
  (7)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的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5)。

  3、注意事项:

  (1)请进入商务部面试名单的考生尽快按上述要求予以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提交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
  (2)自愿放弃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的考生,请于上述时间内与商务部联系说明情况;
  (3)进入商务部面试名单的考生,如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请务必尽快与商务部联系说明情况,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并影响今后公务员的报考;
  (4)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方式畅通。

  三、专业考试和面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1年2月25日-27日。
  2、考试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3、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商务部网站人事司子站“公务员招考”专栏。
  4、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有关递补等其它事项请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及商务部网站

    联系电话:65198573


  附件:

  1、商务部2011年公务员录用专业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http://rs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246044788.xls
  2、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应届毕业生)
http://rs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246054668.xls
  3、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
http://rs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246063446.xls
  4、关于填报《报考商务部公务员推荐表》的说明
http://rs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246070475.doc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
http://rs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1/1295246077380.doc


商务部人事司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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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建设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建人教[2003]20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有关社会团体:

  《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已经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加强对我部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用,使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定本规则。

  一、指导原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做好建设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

  (二)实施“科教兴业”战略,紧密结合建设部各项业务工作,推进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在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部机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部科教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有关精神,研究、审议贯彻实施意见。

  (二)研究、审议建设事业科技、教育、人才等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及重要政策。

  (三)研究、审议建设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项目。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根据工作分工,涉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由人事教育司负责,涉及科技方面的工作由科学技术司负责,其它各司局予以配合。

  三、会议制度

  (一)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

  (二)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

  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事研究、审议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三)办公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就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和协调。出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四、发文制度

  为了保证领导小组决定的重要事项和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执行,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以下文件:

  (一)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二)组长、副组长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或意见。

  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由组长签发,由建设部代章。

  部科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涉及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由人事教育司代章,涉及科技工作的由科学技术司代章。


京城上演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张生贵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西北风呼呼地乱刮着,路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一条蛇不幸被冻僵了,卷缩着身子躺在路旁不能动弹。这时,一个好心的农夫拿着一把锄头路过这里,无意中发现了那条快要被冻死的蛇。农夫看着奄奄一息的蛇,觉得它非常可怜。于是,悄悄地走到蛇的身旁,缓缓地伸出双手抱起它。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它,甚至还怜惜将它往自己温暖的怀里送。打算用自己暖暖的身体来温暖它冰冷的身躯,使它慢慢苏醒过来。那蛇得到温暖以后,果然苏醒了。渐渐地睁开眼睛,缓慢地活动了一下身躯。醒来以后,蛇就立刻露出了它的本性,它说:“你好事做到底吧,我就喜欢咬人,不咬人我就不舒服。”说完就狠狠地咬了农夫一口,农夫忍着钻心的疼痛,悔恨地说:“我救了你,你不但不感激我,反而要狠心地咬我。早知道这样,我真不该救你呀!”蛇没有理会农夫,自顾自地走了。而农夫受到了致命的伤害,“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不能动了。他在自己快要死的时候,对着天空万分痛悔地说道:“只怪自己当初不该可怜那个坏东西,不知道分辨好坏,结果却害了自己,让自己遭受这样的报应。”说完以后就紧闭双眼,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正好这时有一个从山上采药回来的老爷爷走过这里。发现躺在地上的农夫,脸呈紫色,就知道他中了蛇毒。马上用嘴巴把草药嚼碎,敷在农夫的伤口上。又从箩筐里拿了几片草药,放在嘴里嚼了几下,再把嚼碎的草药放进农夫的嘴里。过了一会儿,农夫睁开双眼醒了。惊喜地发现自己没有死,摸摸自己的脸和身体,并且大声喊道:“我没死,我没死。”突然,看见一个老爷爷正用慈祥的目光看着自己,然后那个老爷爷用轻柔的声音说:“你怎么会被蛇咬到胸口的呀?”农夫摇了摇头,后悔地说:“唉,只怨我自己太傻,蛇就蛇呀。我好心救它,它却恩将仇报咬了我一口。”老爷爷笑了笑说:“救别人虽然是好,但不应该救那些本来就很坏的人。”农夫听了,默默地点了点头。
北京某单位与台籍某公司打了一场长达十年持久的官司,先后在北京西城法院、北京一中法、北京高院有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北京某单位的员工代表参加了旁听审理,案件的经过完全是农夫和蛇的故事的现代版。
  北京某单位与台籍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自1997年至今的十年来,台籍某公司租了北京某单位的商业房,经营获利后拒付租金,还对出租人主张追要租金的行为说成是欺诈,认为北京某公司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骗得台商使用,这种过河拆桥的抗辩着实令人难以接受。更难料的是人民法院居然还支持了台商的辩解,北京某单位不得不提出申诉,检方根据北京某单位的申请向高院提出抗诉。
  一、北京某单位是一家老国有企业,面临职工安置压力和企业运营时艰,急需收回租金解决现实困难。
  新中国诞生后,北京市委市政府从长远的战略考虑,将改善气候环境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1957年下半年,中共北京市委、市人委作出重要的决定:要在首都北部风口的荒滩砂石地上,建成万亩果园。由此,北京某单位的第一批建设者发扬战天斗地、艰苦奋斗的精神,冒酷暑、抗严寒、战风沙、负伤疾,通过苦干、实干、巧干,改变了北京西北部贫瘠荒凉的面貌,将这片砂石荒滩变成了一个以果树为主、多种经营的“金沙滩”, 为免除首都长期遭受风沙侵袭之苦,建设首都副食品生产基地,做出了传奇般的贡献。但是,长期以来随着国企体制和机制原因,企业囤积了很多无法回避的困难。目前,单位现有在岗职工约400人,离退休职工近500人,每年仅用于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及医药费等方面的支出高达200余万元,就目前单位实际情况靠自收自支解决问题已无力支破解,受国有企业转型、市场机制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几年,单位经营十分困难,已连续多年亏损,最高亏损额高达300万元。目前单位仅靠出租等方式获得部分收入来勉强维持,如果出租收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必将影响企业的生存,影响职工生活和地区的稳定。
  二、台籍某公司占用国有资产营业获利,拒付租金弃信背义,北京某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北京某单位是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北京某单位作为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者,负有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北京某单位已经就本案实际情况向上级单位作了详细汇报,集团公司也要求北京某单位严格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北京某单位出租房屋理应得到租金收入,如果法院对该租金不予认可,将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有义务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
  三、北京某单位与台商的协议合法有效,台籍某公司应当承担给付租金的义务,2006年再审判决错将房产档案无关因素作为裁判依据,违背民事私法以协议条款为根据裁判的基本原则,台籍某公司辩称“违章建筑”,不能提供证据。
  1997年1月16日双方订立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因台籍某公司系通过关系势压签约,北京某单位因交房与先前承租户解约,发生经济损失六十余万元。北京某单位将商场租赁给台籍某公司前,以商业柜台方式租赁给商户从事服装、皮货和家电等销售,每年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420万元,转租给台籍某公司时遭惨重损失,单位从1997年12月起将原本30万元的月租金调整为10万元,此项调整单位又损失近200万元。面对台籍某公司将租房经营辩成欺诈受害,北京某单位职工深表不解,为达到拒付租金的目的,台籍某公司编造不切实际的理由,令北京某单位无法认同,台籍某公司辩称“无产权证不得出租”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93年6月27日《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的几个问题:“第四、违章建筑引起的纠纷。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或因违章建筑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引起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给黑龙江高院的答复明确:经研究认为,出租无产权证的房屋,认定协议无效缺乏法律依据。据此可见,未取得产权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早在十多年以前已由最高院司法定论及审判实践明确无可争辩,台籍某公司的辩解意见显然不能成立。
  实际情况是,北京某单位的房屋部分面积正在办理产权证期间,台籍某公司承租签约,从台籍某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的行为查知,根据工商部门的认定,1187平米的营业面积确已取得营业执照,当时是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说明产权证是否取得与实际经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关系,承租人需要和使用的是营业面积,有证与否不影响经营,且北京某单位出租给台籍某公司前此房有实际租金收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双方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接受了交付的房屋,就必须按约交付租金,与承租人是否实际使用以及经营盈亏没有关系,台籍某公司的辩称并非司法考查的问题,2006年再审判决却考查了不该考查的事实,脱离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条款,超越协议以外,用无法证明的档案手抄条判案,此举严重违背法律规定,依据最高院关于审判监督司法解释规定,2004年判决建立在合同事实基础之上,台籍某公司无证据攻击此判,也即台籍某公司的再审申请达不到非纠不可的法定条件,2006年再审判决抛开“再审应当对原生效判决裁判的基础事实或主要事实的正确与否进行审查的规定”,错误无法影响二审判决的有争议且次要的事实引入判决,并做为撤改内容,明显是“错纠”而不是“纠错”。
  单位为安置职工子弟成立的下属全资劳服企业,背负着重任,外租台籍某公司非但未能按约获取收入,反而损失惨重,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希望并相信北京市高级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北京某单位合法权利。北京市北京某单位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