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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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意见

交通部办公厅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科教字[2006]14号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主要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集团)公司、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部属各单位: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这是一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部署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动员大会,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重要讲话,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深刻分析了世界新科技革命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明确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动员全党、全国人民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温家宝总理作了《认真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开创我国科技发展的新局面》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未来15年我国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开创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新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学习贯彻好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积极推进创新型交通行业的建设,现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传达和组织学习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特别要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重大决策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使自主创新的方针深入人心,成为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要结合交通发展与建设的实际,深刻理解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促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将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作为交通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增强自主创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把提高交通行业的创新能力摆在突出的位置。
三、要把全面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和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年,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部对“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认真加以贯彻落实,认真实施“十一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规划,对创新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认真研究有关发展交通行业科技创新的配套政策,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贯穿于各项工作中。
四、要在全行业积极培育创新意识,积极倡导创新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氛围。要宣传科技创新在交通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认真总结交通行业科技创新的经验,广泛宣传和推广应用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增强交通行业的创新能力;要认真落实人才强交战略,注重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坚持在创新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大力宣传交通行业坚持自主创新的典型经验和献身科技事业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五、请各单位根据交通发展的实际,认真组织研究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的目标、重点和措施,部将适时召开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创新是交通行业发展的灵魂、动力和源泉,也是实现“十一五”交通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要通过动员全行业的力量,积极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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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关于加强边贸出口肉类等冻品检验管理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


国家商检局关于加强边贸出口肉类等冻品检验管理的通知

     (国检检〔1991〕269号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九日)

 

各直属商检局:

  据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和五丰行反映,今年以来,冻肉类“水货”严重冲销香港市场,一些投机商利用边贸名义和我商检证将冻肉、冻乳猪转运香港,低价冲销,使我冻肉、冻乳猪在港销售减少,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为防止以边贸名义搞“水货”,请各局加强边贸出口肉类产品的检验管理:

  1、边贸肉类产品的检验管理按正常贸易办理,产品必须来自卫生注册厂,经产地商检局检验合格,方准出口;

  2、接受边贸报验时要仔细审查各种单证(包括产地商检单证),齐合后方准接受报验。

  3、对伪造、变造(涂改,以旧证骗新证)商检单证的要按《商检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大纲

建设部


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大纲
建设部



为提高住宅(含住宅小区)建设的现代科技水平、居住生活质量和有效供应,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更新换代,加快住宅建设,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建设部勘察设计司(以下简称设计司)、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住宅办)联合组织实施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
技术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一、示范工程的目标
1.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要在合理控制造价和执行国家建设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通过精密设计、择优集成、精密施工,达到提高住宅使用功能、推进住宅质量换代、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成一批住
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
2.通过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的实施,摸索出一套适应各地建设,并各具特色的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建设的设计、集成、施工等方面的经验,以点带面,在全国有计划地全面推广,以利提高住宅建设的现代科技水平。
二、示范工程的建设条件
1.应有典型性与代表性。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同规模(大、中、小城市及县城),不同建设类型(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不同居住对象以及不同技术经济条件的住宅小区作为示范,使示范工程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示范工程不超过3个为宜。
2.示范工程小区的规模。大、中城市一般不小于10万平方米为宜,小城市或县城不小于3万平方米为宜,建设期限以不超过3年为宜,规模较大的小区可考虑分期实施。
3.每个示范工程必须明确智能化技术示范内容及其采用的新技术项目。
4.具备综合开发能力、建设计划指标落实、用地落实、资金落实。
三、示范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建设
1.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工作由设计司与住宅办组成全国住宅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重大决策,组织协调。住宅办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厅)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或指定相应机构,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3.各示范工程在建设阶段,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联合有智能建筑设计、集成高资质、施工等单位组成技术管理小组负责精密实施和具体指导。
四、示范工程的申报、审批
1.示范工程由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报当地政府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厅)批准后,上报住宅办。
2.住宅办将组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委员会等有关专家对申报的示范工程的智能化设计、集成、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批准,正式发文列入示范工程计划。
五、示范工程的检查验收
1.示范工程建设必须与住宅小区工程建设密切配合,同步进行。在实施过程中,住宅办将派专家组进行中间检查,确保科技含量到位和工程质量达标。
2.示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开发建设单位应报请住宅办进行最终验收。凡验收合格,经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投入使用。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投入运行一年后,由工程示范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建筑智能专家委员会等有关专家对工程进行评估,评估优秀者,建设部将颁
发“小区智能化技术示范工程优秀奖”。
六、示范工程的技术含量
示范工程的技术含量,按技术的全面性、先进性分以下三类,各开发建设单位申报时可任选一类。
1.普及型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住宅小区设立计算机自动化管理中心;
2)水、电、气、热等自动计量、收费;
3)住宅小区封闭,实行安全防范系统自动化监控管理;
4)住宅的火灾、有害气体泄漏等实行自动报警;
5)住宅设置紧急呼叫系统;
6)对住宅小区的关键设备、设施实行集中管理,对其运行状态实施远程监控。
2.先进型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实现普及型的全部功能要求;
2)实行住宅小区与城市区域联网,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3)住户通过网络终端实现医疗、文娱、商业等公共服务和费用自动结算(或具备实施条件);
4)住户通过家庭电脑实现阅读电子书籍和出版物等(或具备实施条件)。
3.领先型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1)实现先进型的全部功能要求;
2)实现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应用HI-CIMS技术。实施住宅小区开发生命周期的现代信息集成系统,达到住宅小区建设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有效管理、改善环境的目标。增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力度,保障有效供应,加速住宅建设,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999年4月14日